关于选订2021年春季学期教材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保证2021年春季学期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确保教材及时到位,现将教材选订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材选用机构
由各二级学院遴选专业教师、行业、企业专家、意识形态专家、教科研人员、教学管理人员等组成教材选用委员会,负责本学院的教材选用工作。
二、教材选用原则
1.教材选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程序选用。
2.优先选用最新版教材
3.必须选用国家统编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
4.专业核心课程和公共基础课程教材原则上从国家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最新规划教材目录中选用。
5.国家和省级规划目录中没有的教材,可在职业院校教材信息库选用。
6.严禁订购、使用盗版教材。
7.选用的教材必须是通过审核的版本,擅自更改内容的教材不得选用,未按照规定程序取得审核认定意见的教材不得选用。
8.不得以岗位培训教材取代专业课程教材。
9.严禁选用包销教材。
三、教材选用流程
1.由二级学院指定课程负责人按照课程标准的要求选用相应教材,并填写《教材选用申报表》和《教材选用汇总表》。
2. 《教材选用申报表》和《教材选用汇总表》经教研室主任、二级学院院长签署同意意见后,报二级学院教材选用委员会核定并提交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
3.二级学院经将经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通过的《教材选用申报表》和《教材选用汇总表》(电子和纸质版各一份)按要求签字盖章后于2021年1月8日16:00前报教务处(明德楼116室)康敬玲处。
四、教材选用要求
1.一门课程只选一本教材(除特殊配套教材), 另选订一本备选教材(务必填写在申报表中)。
2.选订的教材一般应与开设课程同名或相近。
3.学生用书量以各班实际学生人数为准。
4.教师用书量按实填写,若是上一年级已使用的同版本教材,教师用书不再予以考虑。
5.各二级学院应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认真核对课程名称、教材名称、书号、作者、出版社、版次等信息,确保准确无误。由于以上信息错误产生的教学事故由任课教师和专业(课程)所属二级学院负责。
6.教材选订由专业所属二级学院和任课教师负责,若漏选或错选影响学生上课的将视情况按教学事故处理。
7.本次教材选订范围为2018级、2019级、2020级三个年级2021年春季学期在校学生。
附件:1.教材申报表.doc
教务处
2020年12月28日